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保待遇不受影响。DRG付费是医保与医院按月度(年度)结算本市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的方式,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按照原定政策享受和结算,不受DRG改革的影响。
二、医保不设住院限制。参保患者在我市参改医院住院,由医院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按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标准实施入院、出院和转院管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没有对住院超过一定费用或天数就需要出院、转院的规定。
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为了保障参保患者权益,请您对以下不良行为进行监督:
(1)推诿病人:不接收危重参保病人住院;将不符合出院指征的病人强制办理出院,影响疾病治疗,甚或危及病人生命。
(2)分解住院: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办理出院,在短时间内因同一种疾病或相同症状再次办理入院;将参保患者应当一次住院完成的诊疗过程分解为两次或两次以上住院诊疗过程的行为;要求参保病人在院期间医保结算后转自费住院;将住院医疗费用分解至门诊或让患者单独自费结算。
(3)挂床住院: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长时间离开医院,或实际未进行相关诊疗。
(4)健康体检住院:以体检为主要目的,或无明显入院指征,仅以检查检验为主的住院。
(5)不符合入院指征住院:无明显入院指征,入院后相关检查、用药、诊疗等与本次住院诊疗无关,或短期内无诊疗依据反复多次化验、检查。
如您在住院期间发现医院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可保存有关证据,及时进行举报投诉。
联系方式:
泰康仙林鼓楼医院医保办: 85358120-10375、10349 ;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86590773,68788636。
感谢广大患者朋友及家属的配合与支持!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