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仙林鼓楼医院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成员
武汉大学临床学院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不准”

  1.不准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或者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出租(借)给他人、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2.不准伪造变造票据、处方、病历等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3.不准以其他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温馨提醒:对以上人员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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