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医保函〔2020〕40号)、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医函〔2020〕2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构建源头治理,捍卫基金安全。我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定于2020年4月份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宣传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内容
▶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政策
▶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三、宣传形式
▶开设网上专栏。要用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国家、省和市基金监管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线索处理办法、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加强内容重点解读,及时发布宣传月期间相关活动信息。
▶组织媒体专版。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有效沟通,采取邀请报刊、电台、电视台组织专版、制作专辑、手机端推送等形式加强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全媒体宣传,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力,同时注意掌握和化解舆情风险。
▶制发宣传资料。要在市医保局提供的宣传材料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一批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需要的海报、折页、小册子等宣传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等显著位置张贴、发放。
▶拓宽宣传渠道。要加强与交通、城建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户外楼宇大屏、公共交通显示屏、公共楼宇电梯广告屏等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适时开展广场和社区宣传活动。
▶强化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将“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热心医保事业的人员吸纳进社会监督员队伍,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两定机构及参保人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监督。
▶开展信用承诺。要加强诚信建设,组织开展网上倡议活动,签署医保医师、医保药师防范欺诈骗保诚信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源头规范。
▶公布举报渠道。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举报渠道并保证畅通,规范举报线索办理和反馈工作流程,及时落实基金监管举报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奖励。